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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 杂志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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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投稿注意事项

  1.1本刊栏目主要包括论著、实验研究、综述、医院药学、工业药学、药物分析、药事管理、中药与天然药物、新药评价、药物与临床、合理用药、经验交流、专题讲座、医药信息等。

  1.2来稿文责自负。如实验性研究论文须凭第一作者单位介绍信,作者单位应对稿件的真实性、保密性负责。来稿请勿一稿两投。若属基金资助,或国家、部、省级课题研究项目,或获科技成果奖,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者,请注明,并将批复文件、编辑复印一份寄至编辑部。

  1.3稿件应具有科学性、逻辑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,并有理论和实践意义,内容新颖。稿件要求论点明确、结构严密、文理通顺、数据可靠。来稿请用打印件,要求题目简明确切。属实验研究的文章勿超过4000字;综述性稿件勿超过6000字;一般性稿件不超过3000字。论著、实验研究等重要文稿请附2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,以“目的、方法、结果、结论”式样撰写。并有3-5个关键词,另附英文题、作者的汉语拼音名、单位的英文名(用括号写出所在城市邮编),英文的摘要和关键词,另请注明联系人电话号码、地址等。

  1.4本刊收到来稿,经登记后立即寄返回执单,作者收到回执单后应寄稿件处理费20元。稿件无论是否录用均不退还。来稿者从收到回执单一年内稿件未录用通知的,可以改投它刊。经审理后,应修改的稿件返回时,应将原稿、修改稿及其软盘一并返回并按时间修好。若超过规定时限,则按新稿处理,重新登记审发。

  1.5来稿一经刊载,编辑部按有关科技期刊管理规范收取发表费,汇款寄本刊编辑部,并请注明“版面费”。稿件刊出后酌致稿酬,并寄当期限1~2册杂志。

  1.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改权。稿件排印的初校稿仅以重点文稿寄给作者校对,并按指定日期内返回编辑部。

  1.7来稿寄南京市中山东路448号《江苏药学与临床研究》编辑部,邮编:210002,电话:6647639。勿寄私人处,以免遗失。

  2、文稿撰写要求

  2.1文题要简明、切题、不用副题,一般不超过20字,内容和文题应相吻合,不要以大题目小内容哗众取宠。一般不用缩写符号和代号,除公用名外。作者姓名不宜超过3个,外国作者姓名不必译成中文。工作单位不列出科室,多单位时按作者署名先后次序排列,并于姓名的右上角标注射器1、2、3,然后按此顺序排列单位。

  2.2打印外文字母注意大小写,按音节拆开或转行,译名加注原文时加括号。动植物学名应按标准学名排斜体,人名为正体。正确使用标点符号;文稿中的图表力求少而精。附图应用绘图纸上绘制,线条清晰,图下应有图题、图注,图大小控制在职14cmX10cm或7cmX5cm之内。统计表采用三线平行型,表内同栏数字位置应上下对齐、左上角不用斜线,表上应有表序、表题,表注用*,**,***……表示;照片要黑白、反差鲜明的。

  2.3文稿内杜绝错别字,使用国家批准的简化汉字,不要自自编造。数字的用法按国家颁布的《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》执行。